问:用人单位欠交医保费,应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欠交医保费的,医保处在欠费次季度对该单位所有职工的医保卡进行统筹冻结。当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补交医保费及相关费用后,解除统筹冻结。
该单位职工在冻结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当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补交医保费及相关费用后,将发票、用药清单、病历、出院小结等拿到医保处进行手工处理。
问: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有什么区别?
答: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的方式。它由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两部分组成。“甲类目录”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参保职工的药店购药、普通门诊都由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份由现金支付。
参保职工的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
具体规定为:(1)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中支付或个人现金支付。(2)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在众多医保药品和诊疗项目里有少部份是有自负比例。自负比例就是个人应负担的比例。参保职工应先将应自负比例发生的费用用现金支付,剩下的部份再根据医院等级来计算个人和统筹支付的金额。
问: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后,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答: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后,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在医保处确定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必须使用医保卡进行费用结算,在刷卡时电脑将自动计算应由个人支付和统筹基金支付部份。应由统筹资金支付的,当场替参保人员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个人帐户先支付,不足部份由现金支付。
问:门诊特定病种的有哪些?
答:门诊特定病种的范围:⑴高血压Ⅱ、Ⅲ期;⑵糖尿病I、Ⅱ型;⑶冠心病;⑷乙肝、肝硬化;⑸结核病;⑹恶性肿瘤;⑺慢支合并肺气肿、肺心病;⑻脑梗死;⑼再生障碍性贫血;⑽肾病综合症;⑾其它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认定的必须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慢性病种。